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一审宣判 多名责任人获刑

时间:2024-10-18 阅读数:649人阅读

10月17日上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和宁乡市人民法院对“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治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的有期徒刑;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处以一百万元罚金,谭华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终身从业禁止;周正茂因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冷经科等4名被告人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该自建房系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村民吴治勇家民宅,由于违法违规建设、改扩建等原因导致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以及严重经济损失。

法院查明,吴治勇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无设计资质人员龙天恺进行设计,并雇请无施工资质人员任罗生、薛现棕进行违法违规建设及加层扩建房屋。他还将违法建筑出租用作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在发现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出现明显倒塌征兆的情况下仍未采取紧急避险疏散措施,最终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此外,吴治勇还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

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谭华、杨双富、宁涛、龚飚,挂名检测人员刘登、汤瑟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长沙市望城区原副区长周正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原二级调研员谭晶、原湖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喻进辉和司炳艳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其中周正茂还有受贿行为。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造成的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被害人、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