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特大火灾事故5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高层领导亦受处分
时间:2024-10-17 阅读数:542人阅读
江西省纪委监委于10月16日通报了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的“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后续处理情况。该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做出救援、善后及事故调查的部署。目前,江西省公安机关已对10名与事故相关的涉案人员展开立案侦查,他们涉嫌违法犯罪。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规定,对55名在事故中可能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的追责与问责。
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和根、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原料批发部的实际经营者吴勇、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柳金汉等10名个体,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此外,包括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邓员清、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丁小荣等在内的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邓员清和龚宇新已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于事故中暴露出失职失责问题的新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区级政府部门、教育、消防、人防、住建、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的52名公职人员,也给予了严肃处理。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等多种形式,涉及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渝水区委书记刘颖豪,渝水区区长简华锋等多名官员。
此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彰显了相关部门对公共安全责任事故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对涉及人员严格追责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