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先后实施6次故意杀人、抢劫犯罪致6人死亡 一审3人被判死刑1人死缓1人无期
时间:2024-10-16 阅读数:722人阅读
据河南高院消息,2024年10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担任审判长,在平顶山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复杂刑事二审案件。该案田某某等5名上诉人先后实施6次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涉及河南、四川、重庆等多地,致6名被害人死亡,其中3人被分尸抛尸,且案发时间已过二十年。一审判处3人死刑、1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无期徒刑,各上诉人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提出20余条上诉意见。
二审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检辩双方就各被害人身份确认、案件发生时间、各上诉人在各项犯罪事实中是否参与、具体行为及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发问,合议庭成员根据查明案件事实需要,分别进行了补充讯问;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对原判认定的6项犯罪事实分组进行示证质证,重点围绕上诉人提出争议的证据和二审阶段调取的新证据进行举证示证,并充分听取了诉讼各方的质证和答辩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在检辩双方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后,从原判认定的6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是否准确、对争议证据是否采信、原判认定的各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准确、上诉人宋某某是否为胁从犯、上诉人孙某某是否构成重大立功、上诉人周某某和宋某某的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原判对各上诉人的量刑是否适当等6个方面总结了双方争议焦点,征求检辩双方意见后,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在各上诉人做最后陈述时,审判长引导上诉人从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及反思、对法庭的请求等方面发表意见。
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此案将择期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