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原副市长被查封1021处房产 涉贪腐案资产超31亿
时间:2024-10-14 阅读数:943人阅读
四年后,原黑龙江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的案件取得了新进展。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用大篇幅报道了牡丹江中院对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详情。公告指出,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已就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犯罪的违法所得提起没收申请,案件已被牡丹江中院受理。
公告不仅详尽,还包含了一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财产清单》,占据了报纸的显著位置。李传良,1963年出生,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多项重要公职,包括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后于2018年逃往境外,次年被通缉。
李传良案涉及资产总额超过31亿元,具体包括贪污、受贿所得及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所获得的违法收益。这些资金多被用于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及购置个人资产等。案发后,相关部门扣押、冻结了大量资金、房产、土地、车辆及公司股权等。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认为应没收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并提醒其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诉讼,逾期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此前,李传良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接受监察调查,被指在财政局长及副市长任内贪污、受贿并进行钱色交易。中纪委强调,无论外逃何地,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据统计,自2014年来,中国已成功追回外逃人员超1.3万人,其中包括众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追回赃款超过600亿元,有效震慑了外逃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