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官方通告: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2026年起禁止行驶

时间:2024-10-11 阅读数:297人阅读

10月10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使用期限延至2025年底,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严禁在该市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处罚。

据介绍,南京此举意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地生效。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南京登记在册的电动两轮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达7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占绝对多数。据了解,当前,南京电动两轮车牌照有“白、绿、蓝”三种,分别对应“旧国标、新国标、临时信息牌”三类车辆登记信息。其中,临时信息牌俗称“小蓝牌”——2019年1月,江苏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新国标实施前,不符合旧国标、不在该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通过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

与“新国标”相比,悬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行驶速度更快、电池电压更大、电机功率更强,且存在大量非法改装、加装情况,远远超出“非机动车”标准,其驾驶者也多数未履行骑行“机动车(摩托车)”应有的驾考、投保等法律义务,在道路上快速穿行危险性极大,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难以承担法律责任,不仅阻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且给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安全隐患。

根据江苏《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临时信息牌过渡期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因此,自2019年至2024年,临时信息牌事实上已满5年过渡期,但考虑到各类因素及市民群众生活生产实际需求,南京将“小蓝牌”使用期限延至2025年底。自2026年1月1日起,凡悬挂临时信息牌(含非本市籍)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范围内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

根据通告,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当尽快通过置换更新、淘汰报废等方式处理相关车辆,同时鼓励车辆所有人对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提前置换更新、淘汰报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咨询相关热线电话获悉,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置换更新后,将使用新国标的绿牌进行登记管理。

为了鼓励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提前退出使用,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市民交回一辆南京市籍临时信息牌锂离子蓄电池电动两轮车,并换购一辆铅酸蓄电池新车,最高可得600元现金补贴与200元公共交通卡。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