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年起设“医保待遇等待期” 错过缴费设3个月等待期
时间:2024-10-10 阅读数:277人阅读
近期,厦门市税务局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明年的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50元,其中财政补助800元,个人需承担450元。
部分特定人群可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无需个人缴费;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则按45元缴纳。这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
厦门居民医保提供全面保障,包括门诊和住院,无需额外支付大病保险费用,年度综合保障额度高达60万元。尤其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医疗救助对象,报销门槛更低或直接为零。
新政策首次引入医保待遇等待期,即未在10月9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的居民,除特定群体外,2025年将有3个月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对象广泛,覆盖厦门本地户籍成人、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特定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高层次人才家庭成员等。参保可通过户籍地居委会、线上平台“闽政通”或“i厦门”APP办理,学生群体由教育机构协助处理。
缴费方式灵活多样,包括银行自动扣款、家庭医保账户代缴、在线支付及通过i厦门、支付宝APP扫码完成。集体参保者可通过学校或居委会统一代缴。成功缴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