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了!火车上霸座,飞机上也霸座,统统拘留!多地警方严打霸座行为

时间:2024-11-21 阅读数:364人阅读

在列车、飞机内殴打辱骂、强拿硬要、霸座、妨害航空器运行、损坏航空设备等都属于“机闹”行为,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更严重危害到旅客的出行安全。为此,多地警方出拳严打。

男子上车前饮酒一斤半,霸座并言语骚扰邻座被行拘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近日,一名男子酒后涉嫌在高铁上霸占他人座位,并言语骚扰一旁的女士,被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10月26日15时许,北京丰台站派出所接太原南至北京丰台的G684次列车乘警通报,列车运行到太原南至阳泉北区间时,乘警接列车长报警,一名醉酒男子持有3号车厢车票不坐,反而到1号车厢他人的座位上不起来,被列车工作人员提醒后拒不配合,还出言骚扰旁边的女旅客。

接报后,乘警立即进行处置。经查,男子辛某,今年48岁,上车前饮用大量白酒。随后,辛某被乘警带离。16时许,G684次列车到达北京丰台站,辛某被乘警移交给北京丰台站派出所处理。

据北京丰台站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经检测,辛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对辛某先进行醒酒处置。据悉,辛某酒醒后交代,当天上车前,他曾在老家饮用一斤白酒,后在太原南站候车时再次饮用半斤白酒。

辛某在北京丰台站派出所接受处理。图源:北京铁路公安处

据了解,今年7月份,辛某曾因酒驾被法院判处拘役45天。此次,辛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另据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8日凌晨4时许,由北京开往威海的K411次旅客列车到德州站前,乘警接列车工作人员通报,5号车厢有旅客酒后滋事。接报后,乘警立即前往5号车厢处置。

经查,53岁的男子彭某酒后在车厢里大声与他人聊天,影响其他旅客休息,受到多名旅客提醒。见有人制止自己讲话,彭某觉得没有面子,借着酒劲殴打了两名旅客。随后,彭某被乘警控制带离车厢。7时许,K411次列车到达德州站后,乘警将彭某及两名被打旅客移交给德州站派出所处理。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出行时不要大量饮酒,以免饮酒过量耽误行程。对于不听从列车工作人员劝阻,在列车上醉酒滋事,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你怎么一根筋?”男子高铁霸座充电还嘲讽

此前,男子高铁霸座给手机充电,女子让其离开反被指责“一根筋”一事曾在网上引发关注。今年7月28日,苏州开往南京的G7068高铁上,一名女子上车后寻找自己的座位,没想到,一名陌生男子坐在了她的位置上悠闲地玩手机,还边玩边充电。当女子发现自己的座位被占用后,便礼貌地要求男子离开,男子却希望女子坐到前面他的位置,自己在这里充10分钟电,马上就下车了。女子拒绝了男子的要求,提出让其在座位旁边站着充电。结果男子开始耍无赖,仍然要求女子与其更换座位,甚至开始人身攻击,嘲讽女子“为什么一根筋”,如果觉得不方便,可以找乘务员解决。

之后,工作人员赶到,在一番劝说后,该男子才肯离开。

上铁南京客运段官方微博7月29日通报,针对网上有视频反映一男旅客在列车上坐在他人座位上给手机充电并发生争执的情况,核实如下:2024年7月28日,G7068次列车苏州站开出后,一男旅客坐在一女旅客的座位上,并向对方提出换座以便手机充电,被对方拒绝而产生争执。列车工作人员及时到场处置后,该男旅客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铁路部门呼吁广大旅客自觉遵守铁路相关规定,对号入座、文明乘车,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旅行环境。

国际航班上霸座,一男子被行拘

“我现在非常后悔,不该一时赌气不听劝阻,随意占位扰乱机舱秩序。”

4月30日,武汉市第二拘留所内,因霸占座位被行政拘留的男子陈某悔不当初。

4月24日,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机闹”案件。

当日,一架由武汉飞往呼和浩特的航班机组报警称,该航班上有一名旅客霸占座位,且不听劝阻,扰乱航空器正常秩序。接警后,航站区派出所立即启动处置预案,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办案民警快速完成证据移交、接受、固定等工作后,将涉事旅客陈某带下飞机,最大程度减少对航班的影响。

经查明,陈某欲乘坐该航班前往呼和浩特出差,登机后在未与空乘人员沟通的情况下,私自调换至较为宽敞的另一个座位,机组人员发现后多次劝说其到自己的座位落座,并告知陈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陈某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最终陈某因扰乱航空器秩序造成航班延误2小时23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湖北机场公安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天津铁警开展治安整治行动:严打霸座、猥亵和强讨等行为

今年来,天津铁路公安处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打三防”“铁鹰”等专项行动,推进2024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广大旅客营造平安温馨的出行环境,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天津铁路公安处在天津站、天津西、唐山、秦皇岛、沧州西等客运站派出所加强一线警力投入,突出显性用警,深入开展夏季治安大巡逻,全面强化车站治安防控和巡查清理,最大限度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针对夏季多发、旅客反映强烈的突出惯性治安问题,天津铁路公安处坚持打防管控宣一体用力,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对各类滋扰站序的违法人员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站区秩序平稳有序。

各派出所严格落实安全区域“钉子岗”工作措施,督导安检责任主体部门严格落实“四必查”“全覆盖”和“三个百分之百”安检工作要求,坚决把各类危险物品卡在车下,堵在站外。同时,刑警支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乘警支队持续推进“铁鹰”反扒专项行动,在重点车站、重点列车加大反扒力量,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挤压违法犯罪人员活动空间,提高震慑力和威慑力。

针对暑期大学生及携带儿童客流群体增多等特点,一线乘警全面提升巡视宣传频次和质效,加强列车巡视和清理密度,严厉打击霸座、猥亵和强讨等违治人员。针对暑期客运部门增开的临时客运列车,乘警支队选派精干警力,积极做好与客运部门的协同配合,为广大旅客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天津铁路公安处全面强化车站治安防控和巡查清理,最大限度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图源:天津铁警

此外,为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各单位积极与铁路、气象、应急部门对接,动态掌握列车运行、客流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坚持“雨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对管内防汛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巡视巡查,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高效处置。

北京铁警“三打三防”专项行动严打霸座、猥亵等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截至10月30日,今年在“三打三防”专项行动中,北京铁路警方共破获醉酒滋事、霸座、猥亵等各类案件35起,其中34名嫌疑人受到警方行政拘留处理。

北京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初以来,北京铁路警方积极落实公安部铁路公安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三打三防”专项行动,对霸座、醉酒滋事、猥亵和危行案件、跳穿站台股道、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距离年底还有两个月时间,北京铁路警方除了继续组织开展“三打三防”专项行动外,治安支队还将联合地方公安、城管、交通执法和铁路综治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加强站区及周边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火车站地区治安秩序稳定。

此外,治安支队还将联合铁路沿线相关单位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深入沿线社区、村庄、学校、废旧物品收购网点、放牧户,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提升沿线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法院发布民法典贯彻实施典型案例,“高铁霸座案”入选

审理“产假后拒绝调岗遭解雇”一案,依法保护育龄女性合法权利;审结多起微信群发言损害他人名誉权案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5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法典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牵引,“典”亮群众美好生活、护航新时代首都发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审理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民法典实施以来,北京一中院聚焦法典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从弘扬核心价值、准确适用新规、保障数字经济、对接程序规范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民法典“规则之治”深入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妥善处理广受社会关注的“高铁霸座案”,用裁判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准确适用遗嘱设立居住权、打印遗嘱、分居判离、自甘风险、“跳单”、债务加入、合同僵局、利他合同等民法典新规,积极回应群众权益保护新需求;强化网络空间人格权保护和新业态新模式规则供给,规范数字时代新生活、促进数字经济新发展;注重实体与程序双向关联互动,通过公正高效的诉讼程序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将民法典权利保护和救济落实到位。

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北京一中院共适用民法典审结案件14459件,涉及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各类纠纷,推动民事主体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全面保护,人文关怀日益增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北京一中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创新“离婚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等为民机制,抓实司法建议,搭建普法驿站,将案件办理结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成果。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北京一中院将把民法典的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仔细聆听群众心声,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在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中实现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表示。

湖北出台条例,禁止高铁霸座、阻挡关门

长江云新闻记者从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铁)获悉,7月25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为确保铁路安全,武铁和沿线地市明确“双段长”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铁路安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随着铁路快速发展,湖北省铁路沿线特别是高铁运行环境要求更高,铁路安全管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顺畅,责任边界不够清晰等问题。如漂浮物侵限挂网,铁路周边施工影响安全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公众维护铁路安全意识还需提高,执法依据和标准不够充分等。为共保铁路安全,武铁按照国铁集团部署,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立法工作计划。经湖北省各地职能部门和相关高校专家、铁路司法机关、铁路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条例》先后通过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两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共七章五十八条,分为总则、建设安全、线路安全和运营安全、协同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涵盖路地协作、属地政府履职、沿线隐患排查处置、铁路选线规划、铁路工程建设、安保区管理、涉铁施工管控、铁路设施设备保护、沿线危化品场所管理、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等事项。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单位、铁路司法机关、铁路沿线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个主体,适用于湖北省辖所有行政区域,是除国家法律法规以外,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效力最高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条例》对涉及铁路安全的限制性管控范围做了最大限度的精准划分,明确规定了高铁、普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分别在城市、村镇8米、10米、12米、15米、20米的管控距离,规定了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不得升放低空漂浮物、飞行器,规定了加强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轻质物体的管理措施,杜绝轻质物体、漂浮物侵入铁路影响铁路安全。规定了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内水利设施建设的管控要求,规定了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爆破作业的管理要求,规定了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规定了在铁路线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退让铁路距离要求等。

《条例》积极回应了人民期盼,明确了母婴、无障碍、适老化、便民通道等设施建设要求;同时规定了在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铁路企业与地方政府部门协同做好站区秩序管控、交通疏解、物资保障等工作。针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种因素,特别是高铁运营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多个条款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列举了烧荒、排污、钻越铁路线路防护设施等6类安保区内禁止行为、破坏铁路管理秩序的6类禁止行为以及应当征得铁路方同意的3类行为,对近年来频发的强占高铁座位、吸烟导致烟雾报警、强闯检票闸门、阻挡关闭车门等行为都予以明确禁止。《条例》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主体处以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明确了铁路监管部门为安保区内禁止性行为的执法主体,公安机关为破坏铁路管理秩序、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执法主体,解决了以往执行缺少依据、处罚缺少标准、管理缺少主体的问题。

《条例》的出台,不仅将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为法规内容,而且也加强了与《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衔接,明确了沿线政府和铁路部门铁路安全管理职责,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加强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据悉,目前江苏、湖南、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等17个省区市均已出台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此外,2023年7月,民航局部署了“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的专项行动,要求坚决遏制“机闹”多发态势,加大整治和惩戒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置“机闹”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会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上铁南京客运段官微‍、上海法治报、楚天法治、新京报、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