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也有“李鬼”,昆山一公司冒充辅拍机构被罚3万元

时间:2024-11-16 阅读数:850人阅读

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方式,但一些机构会以“某某法辅”“对接法院”“内部房源”等词汇和“法院元素”标识混淆视听,极易使竞买人误以为这些机构与法院存在关联。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接举报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一家这样的公司进行核查,该公司被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罚款3万元。

公司被举报,宣传内容含大量法院元素

“法官,有人向我推销,说可以提供法拍房全流程服务,是不是你们法院的外派机构啊?”

近日,一名有意参与法拍房竞买的群众联系昆山法院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提供了该公司的地址。法院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从未授权过任何机构在其他营业场所从事辅助拍卖服务,提醒其谨防上当受骗。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法维护网拍秩序,昆山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共同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联合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人员表示其主要从事法院拍卖房的居间服务,为客户提供方案从而收取报酬。

法官发现,这家公司的墙面贴有“中国法辅网|昆山法拍”“法律先行 依法办事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等文字,并配有天平图案标识,宣传板上写有“全程一站式无忧服务、确保零风险办证过户腾房”等字样。而该公司内的纸袋、笔记本、工牌等所使用的标识均由麦穗、天平等法徽元素组成,并印有“苏州法辅”“昆山法拍”等字样。

负责人写下悔过书,公司被罚3万元

因该公司大量使用“法院元素”标识,极易导致意向竞拍人产生误解,误以为该企业与昆山法院存在关联,调查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负责人认识到可能误导竞拍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严重后果,立即安排员工对易引发误解的广告宣传内容进行拆除。

随后,昆山法院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网拍服务所涉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查明该公司未以法院名义对外提供服务,将相关情况向提供举报信息的群众进行了说明反馈。

核实情况后,执行法官再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负责人主动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表示已深刻认识其违规宣传行为易引发误解,对司法拍卖公正性造成干扰,应尊重法律权威,不能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形象牟利。接下来会严格遵纪守法、合规合法经营,努力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经市场监管部门研究认定,该公司行为系违规宣传。根据《广告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3万元;对于为该公司提供广告设计、制作的相关公司,决定没收广告费用10752元并罚款5000元。

据介绍,目前相关整改已全部完成,罚款已缴纳到位。

法官:法拍公开透明,不要信“内部资源”

法官介绍,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的相关辅助性事务可委托社会机构或者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完成,相关网拍辅助机构严格接受执行法院的监督和管理。在每件拍品的“竞买公告”中,法院都会明确告知委托的第三方网拍辅助机构的名称及咨询电话等,且免费提供拍卖期间的看样服务。

对于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依法打击,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

法官同时提醒,司法拍卖程序全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内部资源”和“低价渠道”。如有意愿参加司法拍卖,务必通过正规平台渠道参与。竞买人对中介机构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有门路有关系”“低价购买包过户”等说辞或以看样为名义的收费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