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非法套现“薅羊毛”赚钱?小心构成非法经营罪!

时间:2024-11-13 阅读数:708人阅读

扬子晚报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朱羽邵臻记者万凌云)近日,丹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POS机和商铺收款二维码实施的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11日,警方介绍,2024年5月,丹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赵某经营的商铺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交易量大、快进快出,交易行为违背正常消费习惯,资金交易的“过渡性质”非常明显。据此,办案民警判断,赵某涉嫌利用商铺绑定银行账户,帮助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

民警随即将赵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讯,赵某对其违反国家规定,通过自持的POS机和商铺收款二维码,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自己或持卡人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刷出。其间,赵某先转入自己的商铺绑定银行账户内,再以银行转账等资金返还方式将套现资金转至他人指定的账号。赵某对为自己或其他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赵某在丹阳经营着一家美容工作室,2022年9月以来,因购房等原因,其每月需偿还的信用卡贷款较多。一个偶然的机会,赵某想到可以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刷商铺收款码套现,然后再将套现资金汇至贷款即将到期的信用卡,这样不仅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因为商铺收款码信用卡套现费率低,能节省一笔钱。

一开始,赵某只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家人,并使用自己和家人的信用卡来回套现。之后,在一次聚餐期间,赵某和朋友说起了这件事,并宣称他店铺办理的商铺收款码刷卡套现费率比其他地方低。

审讯

“从那之后,朋友就都到我这边来刷卡套现,还介绍他的同事、朋友来。”赵某交代,“对他们,除了扣除每万元交给银行的30元手续费,我还收取每万元5-8元不等的手续费。”

截至案发,赵某帮他人信用卡套现流水达1000余万元。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案件中,赵某的行为明显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为朋友以及社会不特定人员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是一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办案民警介绍。

结合此案,丹阳警方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信用卡套现行为,会降低持卡人信用卡额度,增加持卡人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敏感信息被泄漏、账户被冻结的风险。同时,还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成为犯罪资金隐藏、转移的渠道。

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还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警方警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安全用卡、理性用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