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彩礼却被拒绝成婚,执行干警帮他要回28万元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蔡蕾
10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
在申请人严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刘某收下彩礼后拒不成婚遭男方起诉,法院调解后仍拒绝返还彩礼。法院执行干警介入后,在“拒执罪”的威慑下,刘某终于全部履行返还义务。
2017年,严某(男)与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二人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刘某以双方矛盾较大、不宜共同生活为由,拒绝与严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及各自父母沟通无果后,严某向天门市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彩礼30万元及黄金首饰。天门市法院立案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严某返还彩礼28万元,并归还严某赠与的黄金首饰等物品。
调解书生效后,刘某逾期未履行义务,严某向天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劝说刘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刘某以彩礼及黄金首饰在其父母手中为由拒绝履行并停用联系方式,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2年7月,严某以刘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天门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天门市法院受理后认为,刘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主动归还彩礼,拒不交付指定物品,并停用联系方式,长期出逃在外,导致法院无法找到其行踪,存在刻意逃避执行的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决定对刘某实施逮捕。
2023年3月底,福建省某市公安机关根据网上追逃信息将刘某控制并通知天门市法院。
天门市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与天门市公安局民警一起历时3天、转战4000里,将刘某逮捕归案。
此时,刘某才悔不当初,立即联系家人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随后,严某向天门市法院申请撤回自诉。
省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天门市法院通过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高效联动,依法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行为,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也对其他存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产生了极大的威慑效果。
同时,天门市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法治宣传,从个案裁判延伸到社会治理层面,纵深推进婚约财产案件源头治理,引导辖区群众转观念、破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彰显了移风易俗中的公正司法权威,有利于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真正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