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开了“先用后付”?消保委发声!

时间:2024-11-10 阅读数:605人阅读

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大促季又来了,然而一些平台推出的“先用后付”新“玩法”却遭到不少网友吐槽。

据报道,很多消费者反映,自己默认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变成了“先用后付”,不用输密码、刷脸或刷指纹确认就直接下单了。

有的消费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先添加到购物车,方便比价和统一结算,却变成了直接下单;也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购买过商品,驿站里都是自家包裹不说,后续还产生了违约金和逾期费用。

有人表示,很明显就是平台故意的。

11月9日,上海市消保委在文章中表示,“先用后付”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确实有利于促进交易。

既然是好事,就应该把好事办好,首先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其次要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时,可以方便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