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擅闯大熊猫基地吓坏“花花”,保安将其截获,当地警方已介入处理

时间:2024-10-09 阅读数:310人阅读

据四川观察消息,10月8日,有网友反映,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有游客用私人无人机飞至熊猫园区上空,致使大熊猫花花与和叶受到惊吓。

微信截图_20241009145953.png现场画面截图(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现场画面显示,基地保安手持一根长杆一把打落无人机,并用网兜截获后拿走。围观众人鼓掌欢呼:漂亮!随后,辖区派出所表示,正在处理此事。

10月9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基地是禁空区域,会将相关问题反馈处理。

微信截图_20241009152044.png网友评论截图

相关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对于该行为产生反感。网友评论:“总有人抖机灵,不让干的事非得干”“无人机非常吵,四个高速风扇,噪音呼呼的,就像一群蚊子军团在你周围”“尤其是景区里,人多的时候无人机在人头顶上嗡嗡地飞,特别讨厌,真怕掉下来伤人”……

近年来,出行、游玩时携带无人机拍照、录制视频,成为大众消费娱乐新趋势、新潮流。然而,随之而来的无人机违规航拍事件日益增多,给公共区域带来一定的风险。记者注意到,在此前也曾发生过多起类似的无人机违规私飞事件。

微信截图_20241009152158.png相关报道截图(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资料显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按照重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5个类别。一般来说,家庭购买用于出行、旅游等航拍的无人机主要是微型和轻型2类。

尽管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是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认证,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极目新闻综合四川观察、央视新闻、七一网客户端、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