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中心郑重声明!

时间:2024-11-06 阅读数:888人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微信号29日发布声明指出,有中介散播“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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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微信号截图

央行征信中心称,近日发现有不法中介为达营销目的,散播所谓“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以此诱导社会公众。

对此,央行征信中心表示,目前并未有新规定发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

针对网上不实信息或言论,央行征信中心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规章,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

据中国基金报,近期部分社交平台上广泛流传“2024年征信新规”的相关内容,传播内容主要涉及不良信息保存期限缩短、逾期记录更新周期缩短、设立信用修复申请平台、引入信用咨询服务等内容

而从传播账号的主体来看,除部分为财经博主、个人知识分享外,主要为房产中介、财税代理中介、贷款平台等,还有部分账号名称中带有“债务协商”“征信修复”“融资金服”等字样。

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消息称,拟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起草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过,相关内容与此次征信中心声明中所指的“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并无关系。

今年6月,征信中心曾发布相关宣传材料,揭示“征信修复”的骗局。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以所谓“征信修复、洗白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征信中心表示,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对于“有偿代理征信投诉”“花钱洗白征信”等“征信修复”骗局,要做到勿轻信、勿传播,尤其要拒绝参与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编辑|孙志成 盖源源

校对|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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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行征信中心、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