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收取患者费用被罚481万元!昆医附二院回应

时间:2024-11-06 阅读数:624人阅读

近日,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昆医附二院)被曝因扩大范围向门诊患者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481万余元,引发网友关注。

10月29日,昆医附二院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目前医院已将罚没款481万余元全部上缴,如果仍有被多收费的患者,可以在看到公告后到该院进行退费。对于此次被罚,全院上下深刻反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吸取经验教训,“确实是我们的错误,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同时感谢相关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昆医附二院。医院官网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按照《2024年云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守护行动方案》工作安排,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4日-26日、6月3日至6月7日对昆医附二院2022年、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取了该医院2022年1月-2023年12月医疗服务收费及医院管理相关方面电子数据、部分门诊及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及病案(电子数据)等资料,并制作了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根据检查情况于7月8日立案。

《决定书》显示,按照《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病房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应仅向住院患者收取,然而,医院却向门诊患者收取了这两项费用,合计金额达到448393.00元。

其次,经查证核实,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昆医附二院存在向部分科室住院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多项违法事实,范围包括新生儿病区、ICU、EICU、MICU、RICU等监护病房以及放射性核素治疗特殊病房。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这些病房由于有着严格的温度和感控要求,使用空调装置进行温度控制并达到感控要求是开放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已收取相关费用后,不应再另行收取病房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但昆医附二院却违规收取了这些费用,合计金额超过20万元。

再次,昆医附二院还被指分解项目收取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费。医院以每部位5元/次的收费标准,将一个部位测定作为一次测定计收费用,导致多收费1022175.00元。根据规定,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的计费单位应为次,且应以形成临床诊断结论次数作为计费单位。

同时,医院还未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了全口牙病系统检查与治疗设计费和康复综合评定费。在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下,医院向口腔门诊初诊患者及体检项目包含牙科的体检人员收取了全口牙病系统检查与治疗设计费179186.59元。

此外,医院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收取康复综合评定费,按照80元/次的标准向康复科住院患者收取康复综合评定费6754笔,金额计540320.00元。

另外,昆医附二院还被指在收取本体感觉神经肌肉促进训练(PNF)费的同时,重复收取了运动疗法费28380.00元。但根据相关规定,这两项费用是不能同时收取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以上六项涉嫌多收费用合计金额2424704.59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昆医附二院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其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医院的上述行为符合“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情形,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8月30日,云南省市监局于向该医院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医院收到告知书后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9月9日,云南省市监局责令院方将消费者多付的价款2424704.59元予以退还。截止到2024年9月19日,已退还违法所得34263.30元,尚有违法所得2390441.29元没有退还。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检查工作表现出较高的配合度,在进行现场检查时,积极整改、主动停止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清退多收费用工作。各涉及科室召开科室会议,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研究制定整改规范工作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考虑到当事人存在的实际困难,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具体处罚为:责令改正,没收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2390441.29元,并处罚款2424704.59元。罚没款合计4815145.88元。

昆医附二院。医院官网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昆医附二院因涉及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过度检查诊疗等问题,被国家医保飞行检查组发现,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披露其违法详情。同年11月,该医院被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罚款150万元。

29日上午,昆医附二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目前已罚没款481万余元全部上缴。“之前云南省市监局在我院进行检查时,院方积极配合。发现上述问题后院方就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弥补,包括专门在收费大厅和院内各个科室门口张贴告示,以及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进行退费。对于被多收费金额较大的患者,我们也进行了电话沟通,通过上述几种渠道院方共退还3.4万余元,没有退掉的我们也全部上缴了。”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违法所得已全部上缴,但如果有患者看到相关公告或报道,还可以到医院进行退费,“这部分损失均由院方承担,确实是我们犯错了。”

该负责人还称,此次被公开处罚对全院上下是一次深刻的警醒,“从领导层到具体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业务科室都是很大的教训。医院党委会就此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确实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对政策的学习理解不够,以致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方面,相关科室单位在业务能力上亟待提升;第二,对于各科室的业务需要监督到位;第三,通过技术手段排查违规违法现象,争取从前端就斩断。”

是否会对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处理?针对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称,对医院的处理以市监局的决定书为准,具体涉及的内部处理院方正在研究,“目前结果还没出来。“

资料显示,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院于1952年10月,原名为昆明市工人医院。经历70多年的发展,该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该院也是原卫生部首批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及国际紧急救援中心(SOS)网络医院,是云南省首批命名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