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5名现任及离任董事、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24-11-05 阅读数:863人阅读

每经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杨煜)今日(28日)晚,ST锦港(锦州港,600190.SH,股价1.47元,市值29.43亿元)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对公司5名现任及离任董事、高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原公司董事长徐健。

上述5人均是ST锦港的“老人”。其中,刘辉自2014年2月起便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4月起任公司总裁;李挺从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曹成2020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总裁办公室主任。此外,徐健从2015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鲍晨钦2014年2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董事。

ST锦港介绍,上述人员中,鲍晨钦、曹成、徐健三人被取保候审。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ST锦港同时宣布,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今年5月,证监会曾向ST锦港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调查发现,锦州港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曾与7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但无商业实质。同时,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7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徐健、刘辉是锦州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注:时任副总经理)、曹成是锦州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与本次ST锦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管理层名单对比,这6人中除宁鸿鹏之外的其余5人均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