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取得法庭命令冻结涉嫌操纵鼎益丰股份人士63.5亿港元资产

时间:2024-11-02 阅读数:971人阅读

10月25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原讼法庭向11名涉嫌操纵鼎益丰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HK00612,股价0.265港元,市值4.14亿港元;以下简称鼎益丰)股份的人士发出临时强制令。

根据上述临时强制令,被指称曾在2018年3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操纵鼎益丰股份的11名涉嫌操纵者,被禁止调走其在香港境内的任何资产,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其在香港境内的任何资产或缩减其在香港境内任何资产的价值,以共约63.53亿港元为限。该临时强制令确保,在法庭裁定涉嫌操纵者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资产以履行证监会寻求的“回复原状令”(注:此处采用香港地区写法,下同)。该临时强制令维持有效,直至法庭颁发其他命令为止。

今年2月26日,香港证监会已在原讼法庭对鼎益丰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内操纵鼎益丰的股份。

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庭作出多项命令,以便在法庭裁定各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下,使受影响的对手方回复交易前的状况,以及限制各被告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资产及/或财产,并同时确保有足够的资产以履行有关的“回复原状令”。

彼时,香港证监会表示,早前向共17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将各被告的资产冻结,并禁止有关经纪行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在其客户账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而该等账户与涉及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纵活动有关。

3月27日,香港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鼎益丰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展开研讯程序。

香港证监会指称,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隋广义及其他人士就鼎益丰股份进行操纵交易和大量对盘交易,除其他事项外,还造成该等股份交投活跃和有关股价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他们的行为令整体成交量大幅增加,从而予人鼎益丰有较大市场流通量的虚假印象,并使其他市场参与者在作出决策时被误导。

随后的3月2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DDO数字期权”业务的风险提示:以鼎益丰国际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益丰国际)名义开展的有关DDO数字期权业务活动,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