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内多次上演“昆虫记”索要赔偿 女子涉嫌敲诈勒索获刑7个月

时间:2024-10-29 阅读数:629人阅读

光明网讯(记者陈畅)2022年国庆假期的一天中午,西直门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内人声鼎沸、宾客不绝。店内一名女顾客突然起身,呼喊服务员并大声投诉,店内的服务员、食品安全员、店长等随即过去查探并询问该女顾客。这名女顾客手指着火锅蘸料上面的一只飞虫,质问店员:“这里面有虫子,你们看怎么处理”。店长一方面继续和该顾客沟通,另一方面让食品安全员去查看现场监控。经过一番查看,并未发现制餐过程出现明显异常。此时该名女顾客不断在大厅内大声吵闹,要求餐厅给个说法,否则就要去食药监部门进行举报。为了尽快平息店内的喧闹、降低影响,店长提出赔偿对方价值2000元的储值卡,而该名女子对店长提出的赔偿方案并不满意。为能够尽快解决问题,让该名女子情绪稳定下来不影响店内正常经营,最终店长无奈又额外赔偿了该名女子3000元。

在上述事情发生后的几个月内,该餐饮企业又陆续收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顺义区等多家店面的情况上报,均称曾有女顾客在店内就餐过程中反映食物内有虫子、要求赔偿的类似情况。该企业的食品安全部门经过进一步对多家门店的现场就餐监控录像进行核实、比对,确认多家店面出现的女顾客系同一女子。监控显示,该女子在就餐前打满两碗火锅蘸料,就餐时只吃其中一碗,而将随身携带疑似昆虫的物品放入另一碗蘸料之中,在用餐快要结束时该名女子便会就有昆虫的蘸料向店员讨要说法,以此达到敲诈勒索火锅店的目的。

该餐饮企业随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细致侦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李某抓获到案,并在其暂住地搜查出李某平时用于作案的一盒昆虫尸体,面对如山铁证,李某如实供述了其多次敲诈勒索该连锁火锅门店的犯罪事实。经调查,2020年李某就曾因采用此类方式敲诈勒索其他餐厅被公安机关两次行政拘留,后其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

本案经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综合李某具有劣迹,同时具有如实供述、部分敲诈勒索未遂以及赔偿被害餐饮企业损失等情节,以李某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作为消费者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就餐、购物等过程中如遇消费问题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借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赔偿,更不能故意制造问题,借机碰瓷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