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案!一地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多家机构被顶格罚款

时间:2024-10-26 阅读数:682人阅读

近年来,随着教培行业淘汰加剧,教培机构恶意闭店,或与职业闭店人合谋闭店逃债等案例时有发生。

今年,多地通报对恶意闭店、职业闭店行为进行查处。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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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职业闭店人”是干嘛的?

据了解,今年以来,“职业闭店人”参与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职业闭店人”一般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评估企业负债情况,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也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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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北京市监局:对多家机构顶格罚款!

按照“坚决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统筹推进预付式消费治理工作,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通过健全事前风险预警、事中部门联动、事后打击惩戒的工作机制,形成对闭店企业、“职业闭店人”、背债中介、背债人群体全链条高压打击,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经公安部门前期核查取证,发现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艺术伞”)、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艺艺术”)2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从事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接到公安部门移转线索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艺术伞”系列案件

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莱国际”)、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顺立杰”)、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企未来”)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对闭店企业“艺术伞”构成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0万元。

二是对3家中介机构为闭店企业提供收费服务、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超莱国际”没收违法所得9300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四川顺立杰”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创企未来”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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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艺艺术”系列案件

经查,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经核查认定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对闭店企业“木艺艺术”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8万元。

二是对韩某、张某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韩某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罚款5万元;对张某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1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撤销了“艺术伞”“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市监局提醒:注意保留证据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预付式经营企业:

一是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依法、合规发行预付卡;

二是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三是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或留存消费凭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相关报道

据证券时报,今年9月,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消息,中山市两家机构无证培训恶意关停被罚,其中一家机构被处以57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马某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并收取培训费用114万余元,停止经营后拒不退还违法收取的学费,拒不提供账目流水等信息、阻碍执法机关查明违法收取的学费去向,在政府和部门协调处置过程中态度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以下决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合计约570万元。

此外,中山市卡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在闭店前以低价促销的方式集中收取大额学费,闭店后引发家长群体投诉,但经营者避走他市,逃避退费责任。该机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合计约280万元。

编辑|陈柯名 盖源源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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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法治网、证券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