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回应“员工擅自离岗16年”:经培训能胜任,直接辞退不合法!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律师分析

时间:2024-10-20 阅读数:356人阅读

近日,“吉林一公司4人擅自离岗有人达16年”话题引发关注。

10月15日,《吉林日报》第6版刊发了一则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

1、任守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3,离岗时间:2020年1月;

2、王 亮,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5,离岗时间:2018年10月;

3、尹世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4,离岗时间:2015年4月;

4、张玉华,性别:女、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67,离岗时间:2008年8月。

以上四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上述四名同志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5日

上述通告称,任守志、王亮、尹世桥、张玉华四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

其中,任守志离岗时间为2020年1月,王亮离岗时间为2018年10月,尹世桥离岗时间为2015年4月,而张玉华离岗时间最久,为2008年8月,至今已有16年。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联系到擅自离岗16年的张某某的丈夫。张某某丈夫称,妻子一直在外地陪孩子上学,没去上班,计划下周一(21日)回公司上班。张某某丈夫称,16年前妻子怀孕身体不好,公司相关负责人给批了产假在家休养。

据澎湃新闻,10月18日上午,一名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通告中的4人都是流水线工人、生产线工人。

对于这4人“离岗这么多年,为何不按照旷工相关规定予以辞退?”的疑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经培训能胜任,我们可以让他(她)上岗,直接按旷工辞退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公司内部现在都在积极应对。”

极目新闻报道,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上述4名员工构成旷工的话,一般来说会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人员是否构成旷工,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或者隐情?公司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要求员工限期返岗,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员工的知情权。避免因为信息沟通不通畅而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纠纷。”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泉阳泉控股子公司。天眼查显示,泉阳泉饮品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14736.0984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为泉阳泉,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国资委。

财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泉阳泉实现营业收入约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9%;实现归母净利润约206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02%。其中,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贡献营收4.83亿元,净利润9351.5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吉林日报、新京报、澎湃新闻、极目新闻、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