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女幼师遇害案”宣判,行凶者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上诉

时间:2024-10-20 阅读数:410人阅读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10月18日,山东青岛市平度两名女幼师遭入室杀害一案宣判。极目新闻记者从遇害者家属周女士处获悉,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先生女儿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2月11日晚,平度市两名女性幼师在出租屋内时,遭一名男子入室杀害。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载明,李某某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产生报复同学李某甲、堂哥李某乙之恶念。他通过蹲守、跟踪、尾随等方式获取李某甲地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甲住处伺机作案。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某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李某甲所在出租屋,敲门入室,并趁李某甲不备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其室友刘某某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甲当场身亡。

李某某担心罪行败露,又持刀朝刘某某捅刺数刀,二人发生撕扯,刘某某倒地,李某某持续捅刺并划割其颈部,刘某某当场死亡。

李某某逃离现场后,又驾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铁锤窜至胶州市堂哥李某乙住处附近,于12月12日凌晨被警方抓获。

10月9日,本案在青岛市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10月18日,遇害者刘女士母亲周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各47510元。

周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对此次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将用此次判决结果祭奠女儿。

此外,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上诉。